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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路历程–基因印刷黑板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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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类: 商业发展

(BW中文网讯)

image 近日有关国外媒体刊载了亚马逊CEO杰夫·贝佐斯(Jeff Bezos)的访谈录,访谈中谈及了电子书阅读器Kindle的成功,苹果平板电脑可能带来的影响,以及下一步的数字书籍销售.目前,Kindle 已经成为了亚马逊网站上最为畅销的产品。

努力服务消费者

在经济形势低迷的情况下亚马逊却取得了令人惊讶的业绩。当被问及是如何做到的?贝佐斯说,做好最基本的事情,那就是关注于精益求精,向顾客提供低价、可靠、方便和交运迅速的产品。这是我们从业14年以来不断累积的效果。我总是说,如果我们哪个季度业绩出色,那可能是因为我们在3-5年前所打下的良好基础,而不是因为我们在这个季度有多么努力。
亚马逊最初是以零售商起步。现在正通过Kindle这样的产品进入了消费电子产品领域。对于目前亚马逊的市场定位,贝佐斯表示:首先,我们以零售起家,努力为消费者服务,同时积累服务消费者所需的各种技能。其次,我们也在不断创新,你不会看到我们跟着竞争对手走。我们希望从事开创性的业务, 虽然有时会遭遇挫折,但也会发现大有可为的新业务领域。再次,我们着眼于长期,我觉得这很难得. 如果你看看企业界,就会发现专注于长期发展前景的人并不多。
Kindle专为阅读打造
对Kindle所取得的成功贝佐斯也感到非常吃惊。他说,两年前我们谁也没有预料到。现在Kindle是我们最为畅销的产品。市场调查显示,Kindle是很多人最想收到的礼物。这并不只是一款电子产品,而是横跨了诸多产品类型。我们过去很多年一直在销售纸质书籍,而现在Kindle电子书销量已经达到了纸质书销量的48%,这一比例较5月份的35%有了明显增长。电子书业务正在非常迅速的增长,这个业务并不只属于我们。
苹果CEO史蒂夫·乔布斯(Steve Jobs)曾经预计 Kindle 会失败,因为他觉得“现在人们已经不再看书了”。贝佐斯则表示说,我相信人们需要一个专门的阅读设备。对很多人来说,阅读是他们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件事。但他们也不想盯着LCD显示屏看上个几个小时。我认为这个领域大有可为。人类总是与工具共同发展。我们发明创新工具,而工具反过来又改变我们的生活,这个过程会不断重复。
过去20年,智能手机和PC等基于互联网的工具已经改变了我们的阅读习惯,使得我们变得越来越习惯于读短文章。我很喜欢黑莓,用它看电子邮件很方便。我们的电脑也同样如此。我很乐意看短文章和博客帖子。但我不希望用电脑阅读一本长达300页的小说。
因此,Kindle所做的就是将无线上网的便利性和长篇阅读整合起来。我们认为长篇阅读给我们带来的受益要超过短篇阅读。这两个方面都是很重要的。如果你看到一本好书,那你可能就会 忍不住一直看下去,而且这会令你受益匪浅,改变你对人生的看法。而博客帖子是无法作到这点的。

未来发展设想

对于苹果即将推出的平板电脑是否会成为Kindle的竞争对手。贝佐斯的回答是肯定的。他说,但我们的理念就是,不管你在什么地方想看书,你都可以用Kindle看书。
贝佐斯表示,我并不在乎实际的Kindle销量?我们对Kindle的目标有别于我们对Kindle书店的目标。只要有Kindle书店,不管你在哪里,只要你想看书,我们都会帮助你。关于Kindle,我们希望它能成为全球最好的特定阅读工具。这不是瑞士军刀,可以做各种不同的事情。我们相信应该为阅读打造一款专门的工具,这就是Kindle。这就好像数码相机一样。虽然我的智能手机上有一个摄像头可以拍照,但真的要摄影的时候,我还是希望能有一个专用的照相机。
贝佐斯同样认为传统的纸质印刷书籍会最终消亡?他说,虽然我不知道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。我们还是喜欢看小说,喜欢迷失在作者的世界中。对书籍的热爱是不会消亡的,而且还会再度盛行。但金属活字印刷术已经有500多年历史了,这可能是最为成功的技术。但没有什么技术会永远存在。
贝佐斯表示,如果纸质书依然存在,如果他想看,那他依然会去看。

商人,买卖人。搞生产制造的有时也叫自己商人,但人们的心中,正宗的商人应该是居间做贸易的人。过去有些手工业者自产自销,也可以亦商亦工。现在社会发展了,工商也分的不是很清楚了,新的商业模式不断出现。那么这里我指的商人还是传统上搞贸易的商人。
既然世界需要商人,那商人一定是有价值的。做贸易可以更快速的致富,当然要承担更大的风险。做贸易对头脑、方法的要求也很高。所以现在的商人,都是绝顶聪明的人。做买卖,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搞推广、办活动、跑展会、签合同、搞融资。要办的事情真的很多。当然这一切的辛苦是值得的。
反过头来讲一讲,我们做软件的、搞服务的是商人还是工匠呢?我看和古时的鲁班一样,我发现我们这些搞开发的公司就是鲁班公司。为人家定做各做精巧的玩意,什么攻城车、能飞的木鸟等等。象这种鲁班公司也是可以发达的。做个神奇的玩意,到处推销,也能赚钱。比起商人还是差一个级别。
你看看Apple的乔布斯。原先也是鲁班的出身,但MAC就是永远的非主流。没有办法,终于想通了,搞了IPOD、IPHONE找人代工,发了。人家玩的是创意,是技术商人。这就是想通的好处。做鲁班的永远只能给人搞搞,而自己的力量也总是有限。而做技术商人的,只凭自己的创意,就玩转象富士康这样的超级鲁班。
有了好的想法,好的创意,总想自己把他搞出来,而力量又总是不够用,等搞出来,黄花菜也凉了。当年IPOD从乔布斯出创意到风靡全球也就几个月的时间,如果不是全球制造业的整合发展出的外包机制,我想光组织生产和基础建设就够Apple搞的了。
很多人有鲁班情结。我是很严重的一个。开广告公司,就整天研究Photoshop,好象要从设计师那里抢过饭碗。搞软件公司,就学C#学PHP,好象要当技术总监。忘记我是一个商人。
作鲁班怎么能搞大事?最糟糕的是你还不是鲁班这块料~
什么是技术商人?古代、近代的商品比现在更象商品。呵呵,有点绕。你看现在的东西,都是有技术含量的,什么液晶的大电视,要液晶面板吧,你玩的手机,要操作系统吧。你玩的PSP要游戏软件吧。反正什么都离不开技术二字。现在的商人不是过去倒来倒去的干活了。商人永远是经济结构的上层建筑,掌握着市场、时尚、服务、创意。你搞市场也好,搞创意也好,你不一定去当设计大师和创意专家,商人过去是买来卖去,你有了设计和创意一样可以买来卖去的。这才是务正业。一个商人在闭门造车,那才是不务正业~
所以,你搞软件公司,一定要雇一群技术闭开开发吗?如果老外也是这么干活,我看印度人的软件行业似乎不会火爆。既然老外都外包了,那我也可以外包。只要你有好的创意,就可以不用自己造,外包就好了,当好你的技术商人好了。至于为何抑此扬彼?难道当鲁班不好吗?不对,这篇文章是给商人看的,不是给鲁班看的,所以加一句”鲁班不宜“~呵呵。

(楷楷原创)